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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一年,在這裏祝大家新年好,牛年過的比鼠年好。

新的一年開始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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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一年,在這裏祝大家新年好,牛年過的比鼠年好。

新的一年開始,聊一聊包紅包這個話題。在香港(不知其他地區風俗如何?),傳統規定,只要結婚的人,就需要給沒有結婚的人(同輩也可)發紅包,廣東話俗稱發利是。在我結婚後,我也加入了發利是的軍團。有一年,我還沒有做母親,私人時間比較多。在過年時,一時興起提議幫先生一起包紅包,他也樂意有我這個幫手。錢被分為了20、50、100港幣這樣三個不同的數額,數額的背後也象徵不同的親疏關係。我自認耐心還不錯,就這樣一張一張全新的紙幣被我放入信封,等待未來屬於它們的主人,完全給人新一年祝福的使命。從一開始工作時的興致勃勃,到後來包到腰痠背痛,手指打結,一個多小時後,眼前已經座落了一堆又一堆的紅包山,看似壯觀,可仔細一算,這些紅包的總金額總計也不夠買一個奢飾品牌的皮具包。(不知當時為何腦迴路如此?)

在辛勞後,看著這堆紅包山,我居然頓悟了。如果我拿這些錢去買一個昂貴的奢侈品回家,可能也就用幾次後就束之高閣,久而久之就變成了負擔。如果拿一萬元現金來舉例,可以分成100份100元,可以讓50個人快樂,(通常紅包一人發雙份討吉利。)如果分成200份50元,就可以讓100個人快樂,如果分成500份20元,就可以讓250個人快樂。就算不給別人發紅包,其實100元的費用也可以做很多有趣的事,100個100元可以做100件快樂的事,為何要去消費一筆巨額的奢侈品?

可能這樣比較不是那麼妥當,不過當時的我確實是這麼思考的。

也不是完全反對消費奢侈品,只是覺得沒必要太沈迷,善用每一筆來之不易的金錢比較理智。(完 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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